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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安徽省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微信号:17505696726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4-11 17:24:47
  • 修改时间: 2022-04-15 10:05:38
  • 阅读量: 824

在教师招聘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及时了解招考信息与招聘公告,对于合理安排备考计划,科学备考大有裨益。以下为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半年安徽省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告政策解读,考试必备资料,学员经验分享等,更多资讯欢迎关注安徽敏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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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报名时间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22日17时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24日17时

认定范围

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详见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部署,现将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22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蚌埠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蚌埠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报名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人员详见后文具体安排)。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详见《蚌埠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受理对象及范围


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蚌埠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蚌埠居住证的人员;

(三)蚌埠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蚌埠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蚌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蚌埠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相应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蚌埠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相关页面查看。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提交材料清单,详见相应县区认定公告,高中、中职类详见具体工作安排)。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县(区)教育主管部门。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县、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申报,相关认定工作参阅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或咨询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方式见附件1。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蚌埠市教育局。

1.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见公告第一条“时间安排”。

(2)报名程序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认定机构选择“蚌埠市教育局”)、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有序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见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由蚌埠市教育局现进行场确认,时间为:

第一阶段:5月21日5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4月11日4月22日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务必于本阶段完成现场确认)

第二阶段:6月25日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动,届时会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补充通知。请申请人注意关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所发布的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江淮智慧教育研究院;地址:蚌埠市延安南路与姜桥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552-2044954。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其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有效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⑤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⑥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⑧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⑨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3.体检

在现场确认前,申请人须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并由体检医院出具《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4.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应及时查看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网的认定结果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5.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蚌埠市教育局颁发证书。证书领取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人自行选择其一。

①现场领取:蚌埠市教育局将在官方门户网站上公布领取时间、地点,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②邮寄:为方便领取证书,本着自愿原则,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现场确认时,“中国邮政EMS”工作人员参与工作,办理邮寄手续。认定工作完成后,由“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申请人。

六、现场确认疫情防控要求


详见《关于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4)

七、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下载】

1.蚌埠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2.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3.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 关于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附件1-4.docx

5.蚌埠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pdf

6.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7.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蚌埠市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源标题: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源链接:https://jyj.bengbu.gov.cn/xwdt/tzgg/9111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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