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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法规知识点:3-6岁儿童平衡、协调能力要求

  • 微信号:17505696726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5-09 16:31:26
  • 修改时间: 2022-05-09 16:31:26
  • 阅读量: 599

对于想考幼教的考生,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安徽敏试教育小编根据幼教学科大纲,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幼儿园教育法规知识点3-6岁儿童平衡、协调能力要求安徽教师资格网为您提供了精彩的教案示范,更多面试资讯欢迎关注敏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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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3-6岁儿童平衡、协调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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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议:

1、利用多种活动发展身体平衡和协调能力.如: 

● 走平衡木,或沿着地面直线、田埂行走. 

● 玩跳房子、踢毽子、蒙眼走路、踩小高跷等游戏活动. 

2、发展幼儿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如: 

● 鼓励幼儿进行跑跳、钻爬、攀登、投掷、拍球等活动. 

● 玩跳竹竿、滚铁环等传统体育游戏. 

3、对于拍球、跳绳等技能性活动,不要过于要求数量,更不能机械训练. 

4、结合活动内容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注重在活动中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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